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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1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及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督查的总结

2017-10-10 00:10 来源:钦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字体: 【打印文章】

 

 

 

 

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两会”“中秋节”“国庆节”“十九大”等重点敏感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桂旅办〔2017〕345号)精神,我委开展201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及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提高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十一”黄金周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委召开了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行政审批科、旅游质量监督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市场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检查督督查活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旅游综合执法检查工作。9月中下旬,我委督查组对白海豚国际酒店、三娘湾景区、茅尾海滨海浴场、神舟旅行社、广西平安国际旅行社钦州分公司等旅游企业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的重点星级酒店的消防控制中心、厨房食品卫生、饮用水源等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以及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等情况景区内道路、桥梁游乐设施巡查,安全隐患警告标牌的设立情况;旅行社的旅游包车租赁合同,给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安全职责体系。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制、部门监管职责制、行业管理职责制和企业主体职责制为主的安全生产职责体系,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做到安全监管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二)加大旅游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度。认真把握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深入、健康地开展。

(三)贯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旅游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做到人人懂安全法规,人人抓旅游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发展。

(四)不断加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钦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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